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其他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新泰市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不变,位于新泰市翟良路与新汶大街交叉口西北角,项目规划用地29112平方米,新泰市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6.5万m3/d,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本次环评仅对一期工程进行重新评价,其余工程将另行环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新汶大街38号
联 系 人:尹梦晓 联系电话:0898-6825-51551775388710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附近村民或有关团体、组织管理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